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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永安林业被立案调查 股民或可提出索赔

    2021-02-23 10:37:00  |  来源:  |  编辑:  |  

    2021年2月22日晚间,福建省永安林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永安林业、*ST永林(4.340,-0.18, -3.98%)(维权),证券代码: 000663)公告称,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收到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》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(*ST永林维权入口)

   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提示,永安林业之前因未披露担保事项以及计提事项,被交易所问询和证监局出示警示函等。目前尚未清楚永安林业被立案调查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形,若一旦被证监部门认定存在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,根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,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,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赔偿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。

    李修蛟律师提示,永安林业的索赔条件暂定为:2021年2月22日前买入永安林业,并于2021年2月22日之后持有或卖出永安林业的受损投资者,可以主张索赔,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作出调整,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。

    此类索赔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,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。

   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下列材料:(1)身份证复印件;(2)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;(3)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/债券/权证至今)。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,或如有多账户的,皆应提供,并予以注明。如交易次数频繁,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;(4)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;(5)包含地址/电话/手机/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。(6)律师提供的全套诉讼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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